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客戶問答
婚姻感情
│法律常識│
若家暴之被害人想與施暴的配偶離婚,但對方以孩子來威脅被害人時該怎麼辦?
答: 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暴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是故若妻子怕因離婚而失去孩子是多餘的,因在法律上若丈夫確有家暴等暴力行為則其已被視為是不利於子女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