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首頁>>法律常識
│法律常識│
錯認生父30年 女向母親求償40萬不成
2011-06-30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5歲黃姓女子4年前意外發現,喊了30多年的「爸爸」並非生父,竟向法院提出侵權告訴,指控母親詐欺讓她錯認爸爸,並求償精神賠償40萬元。板橋地院29日判定,黃女即使錯認生父30年,也無法舉證母親有任何侵權行為,因此駁回告訴。
黃女表示,從小到大沒有感受過父母的關愛,也覺得自己長得不像爸爸,97年向法院提出否認子女訴訟,沒想到檢驗結果證實她與黃某沒有血緣關係。黃女認為母親損害她的身體、名譽和健康,向板橋地院請求40萬元的精神賠償,但黃女無法舉證母親任何的侵權行為,也無法明確指出母親到底造成什麼精神損害,裁定駁回黃女之訴。
黃母獲知判決感嘆的說,婚後才發現懷有前男友的孩子,她與丈夫悉心照料女兒,女兒身體不好,她與丈夫花7、80萬元送她去治療,女兒上國中後個性叛逆,常離家出走,長大後甚至瞞著家人結婚,直到醫院打電話回家,才知道她在醫院待產,雖然女兒常將家人告上法院,但畢竟是自己的孩子,黃母表示希望她能快點回頭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