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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妻離婚再嫁 前夫指控不成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報導】 2011.04.13
唐姓老翁同意陸妻假離婚後,改嫁病重的彭姓老翁,以繼承千萬遺產,陸妻新婚兩周彭翁即往生,她取得財產後失蹤,唐不甘人財兩失,控告前妻涉及詐欺,宜蘭地檢署認為,陸妻離婚再結婚看不出是虛構,不起訴。
去年底,住宜蘭市的84歲唐姓老翁向警方自首指出,他10年前透過介紹,娶來當時47歲的吳姓陸妻,吳4年前就當85歲彭姓老翁看護,吳告訴他彭很有錢,但罹患肝癌末期不久人世,提議假離婚,由她跟彭結婚並取得遺產後,兩人再結婚。
唐、吳去年8月18日辦妥離婚手續,10月11日吳改嫁給彭,兩星期後彭病逝,吳成了唯一遺產繼承人,變成了千萬富翁。但吳遺產處理完隨即離境,唐不甘心人財兩失,向地檢署申告前妻涉及詐欺。
宜蘭地檢署偵查後,案情大逆轉,吳婦供稱唐常對她家暴,是唐提出要離婚,離婚時她沒想到要跟彭結婚,她在彭家幫傭10多年,任勞任怨,彭希望臨終有人送終不會是孤魂野鬼,她才答應結婚。
檢方指出,證人認為吳和唐離婚時看不出是虛假的,吳和彭去戶政所登記結婚時,彭均能清楚回答問題,精神狀況很好,無法因唐一人的自首和指控就認定吳有詐欺,所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