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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女原諒家暴父 換社會局告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1.05.27
新北市黃姓男子去年底酒後向鄒姓同居女友要錢買酒被拒,憤而對鄒女拳腳相向,並遷怒僅三個月大的小女兒,將女嬰摔向冰箱。三名姊姊挺身護妹也被痛扁,直到警方據報趕來制止,通報社會局緊急安置他四名女兒,但小女兒因腦部嚴重受創,有吞嚥困難和癲癇等後遺症。
黃姓男子(四十七歲)在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時,同居女友和三名女兒都說願原諒他,希望法官放黃一馬,但新北市政府認為黃酗酒家暴紀錄不斷,對女兒下手愈來愈重,依法對加害人行使獨立告訴權,堅持控告黃對兒童重傷害;板橋地方法院昨天判黃徒刑六年半。
據查,打零工維生的黃姓男子與鄒姓女子(卅八歲)同居十三年,育有四女分別為十一歲、十歲、七歲及三個月大;黃酗酒成性,常酒後毆打鄒女和女兒,轄區員警曾多次處理黃的家暴案件,都因女友原諒他而作罷。
去年十二月,黃酒後向鄒女要錢買酒被拒後毆打鄒女,並在鄒女離家後,請許姓友人開車載他和四名女兒到新北市板橋區訪友,途中不斷毆打女兒;回家又因三個月大的小女兒哭鬧,甩了小女兒幾巴掌。
黃的三名女兒為保護小妹,撲上前去抱住小妹,但也被父親痛毆;黃並在友人前來安撫小女兒時,從友人懷中抱回小女兒,直接往冰箱摔,員警獲報將女嬰送醫急救。黃稱他酒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