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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6000封簡訊 台商妻訴請離婚獲准
TVBS 2011/05/30
利用簡短文字就能傳達重要訊息,手機簡訊是不少現代人生活裡重要的溝通方式,但有人卻因為6000封簡訊的不斷轟炸,訴請離婚,日前台中一名台商,因為太太突然提出離婚要求,因此懷疑妻子有外遇,之後開始每天傳簡訊,7個月下來傳了6000多封,多達20萬字的簡訊,裡頭還出現羞辱、恐嚇的字眼,受不了疲勞轟炸的妻子,獲得法官判准離婚。
手機鈴聲響起,收到簡訊,裡頭簡單幾個字就能傳達重要訊息,但在台中卻有一名台商,傳了上千封簡訊給妻子,希望挽回破碎的婚姻。大陸台商賴先生:「簡單講,我是以傳簡訊告訴她的弟弟、姊姊,2個姊姊,1個弟弟,包括她本人,我用各種方式說理,其實我99%都是說理。」
40多歲的賴姓男子,過去長年在大陸經商,98年9月返回台灣時,太太突然拿出離婚協議書要他簽字,讓他非常錯愕,懷疑妻子是和一名大學教授交往,因此就每天利用下班時間傳簡訊給太太,勸她回頭,累積7個月的時間,發了6000封左右的簡訊,將近20萬字,比一本10萬字的長篇小書足足多了將近1倍,內容還充滿了辱罵跟恐嚇字眼,例如我在心裡恨罵妳,或是妳再胡亂搞,親人很快會出事,天天疲勞轟炸打算離婚的太太。
大陸台商前妻:「他一直在羞辱我,然後甚至在98年3月的時候動手打我,後來我就到法院,申請第二次訴請離婚。」
費盡心思,花了6-7萬的簡訊費,賴姓男子強調,用意是想勸妻子回頭,沒有恐嚇的意思,但法官認為,簡訊造成妻子對婚姻產生恐懼,精神上也受盡折磨,因此最後判處兩人離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