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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婚前逼墮胎 妻訴離不成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
奉子成婚33年後,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翻舊帳指丈夫婚前逼她墮胎不成,才勉強結婚,法官不認同此一說法,判決鄭姓妻子敗訴,不准離婚。
50多歲的鄭姓婦人表示,和丈夫是辦公室戀情,69年時未婚懷孕,男友即現任丈夫再三逼迫墮胎,因她不肯,男友才勉強奉子成婚,但訂婚當天未到,僅叫媒人持訂婚禮物,違背禮俗;婚後7年,丈夫棄妻兒於不顧,全家生計只有靠她當針織工的微薄薪水。
96年間,她因丈夫動輒毆辱,忍無可忍搬回娘家,丈夫竟未理會;她回家取物時,丈夫仍十分冷淡,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屏東地院認為妻子回家取物,準備離家出走,丈夫因不悅而冷漠,是人之常情;婚前要求墮胎指控,因未能舉證,兩人結婚7年又受孕生女,顯見夫妻婚後並非毫無感情,故駁回妻子離婚請求,判決妻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