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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妻小30年 追魂call要錢…判離
【聯合報╱記者張家樂/南投報導】
南投縣一名黃姓男子婚後常在外花天酒地,婚外情爆光後,常對妻子拳打腳踢,婚後十年後突然離家。妻子打工獨力撫養子女成人。黃姓男子離家三十年後,去年突然打電話回來要錢,家人不堪其擾,黃妻上法庭訴請離婚,法官判離。
黃妻指出,她在63年間結婚,育有二個子女。丈夫婚後常對她拳打腳踢,身邊也是女友不斷。有時小孩的註冊費沒著落,她只要多講幾句,丈夫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婚後十年,丈夫突不告而別,黃妻四處尋找不得。只得自己去餐廳洗碗打工,獨自撫養子女。
去年二月間,黃妻接獲勞工保險局通知,才知丈夫已退休,並領有170萬元退休金。黃妻說,丈夫領得一百多萬元,都未探詢家人有無需求,讓她有些失望。
去年底,黃姓男子打電話回家,向接聽電話的媳婦借錢被拒後,轉而打電話糾纏兒子,常常一天打十幾通電話,前後達一個多月,家人不堪其擾。黃妻說,這場婚姻讓她身心俱疲,她上法庭希望結束這場婚姻。
法官開庭,二名兒女都以證人的身分出庭,兒子說,爸爸在他小學三年級時離家,從此不曾回來,他和妹妹的學費和生活費,都靠媽媽打工張羅,家庭少了爸爸,他們都習慣了。
法官說,被告無故離家,不願和妻子履行同居的義務,又從未支付家庭生活費,不告而別30年,足見被告惡意遺棄原告的事實,且因兩造長期分居兩地,致感情疏離,互不聞問,幾已成路人,沒有互信基礎,而無回復之可能,黃妻訴請離婚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