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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劈腿有小王 狠夫肢解棄屍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去年底一名越南籍女子慘遭分屍,死者的丈夫原矢口否認殺人,
但遭收押1個月後,終於遭警方攻破心防,坦承因為妻子外遇而殺人。
依殺人罪和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男子15年和4年徒刑定讞。
該名越南籍的黎姓女子和馮姓丈夫,
透過仲介來台打拚。但夫妻倆分隔兩地工作,
平均1個月見面2、3次,但黎女在去年3月下旬突然失蹤,
9月11日和13日,黎女的屍體被發現在農地,
正好距離其馮姓丈夫的工作地點相近,不排除涉案重大。
檢警將他帶回約談收押,但馮男卻矢口否認殺人,
收押1個月後才坦承是因為妻子外遇而動手殺人。
馮男懷疑妻子另結新歡,坦承在去年前往妻子的租屋處談判,
談判破裂後失手勒斃妻子,再肢解屍體分裝3個塑膠袋,
搭車回台南後,分3次3處棄屍。
前年底發現妻子與1名台籍有婦之夫外遇,
曾經多次試圖挽回妻子的心但未成,
他也因此想報復而在台南交女友,但妻子都無動於衷,
本想和妻子懇談,但他卻堅持離婚,才會氣不過失手殺人。
法院一審判處男子17年半徒刑,
二審認為馮男的手段凶殘,將遺棄屍體罪加重改判4年、
殺人罪維持15年;8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201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