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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甩我…跳蛋+SM 綁床上惡搞 ed

【聯合報╱記者唐秀麗╱嘉義市報導】 2008.06.04



嘉義縣林姓男子不甘女友分手,兩年前侵入女方住處,將她綁在床上,拿出為她準備的「生日禮物」情趣跳蛋性侵。後來他因竊案被羈押在嘉義看守所,上月底羈押期滿時,法官發現他又涉及這件性侵案,裁定延押。



廿四歲的林姓男子涉及性侵案後,一直不出庭而被新竹地檢署發布通緝,但他另涉及竊盜案遭到通緝,被逮捕歸案羈押在嘉義看守所,原應於上月底羈押期滿;法官發現他另涉性侵案,借提他出庭審理。



他辯稱並未與女友分手,兩人只是在玩SM性虐待遊戲,但被害人指證歷歷且已報警,嘉義地院法官裁定將他延押,另案審理。



檢警指出,林姓男子與小他兩歲的被害人交往不到二個月,女方因為與林個性不和,於九十五年十二月間要求分手。林姓男子心有未甘,在分手後第二天深夜十一時,以交往時即持有的鑰匙,侵入她住處。當時女子欲呼救,林姓男子說:「這是我和妳在一起的最後一夜,我要送妳特別的生日禮物。」



被害女子半信半疑地接過林姓男子的「禮物」,拆開一看竟是情趣用品「跳蛋」,林姓男子要求發生性關係,但女方拒絕。林姓男子即拿出預藏的手銬將被害人雙手銬在床上,再以自備的尼龍繩將被害人的雙腳綑綁在床頭鐵桿上,拿出自備的襪子塞住被害人嘴巴,致被害人無法反抗呼救,再以「跳蛋」塞入被害人下體性侵得逞。



法官審理後,裁定林姓男子延長羈押,林一度以家有年邁祖母等理由聲請撤銷羈押,昨天遭合議庭法官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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