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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晴曉案》徵信業者 拒吐露委託人 ed
聯合徵信網 2008/06/23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經發處長黃晴曉被設計偷拍疑案,已有重大進展,檢警查出幕後「藏鏡人」出資118萬元,委託徵信業者到大陸偷拍,徵信業者到案後,坦承偷拍情節,但對於接受何人委託,築起「防火牆」,亟待警方專案小組突破。
本案目前有「委託人」、「執行者」、「投遞者」等三名對象亟待追查,分別是委託徵信業者偷拍的年約五十歲男子、執行到大陸偷拍的綽號「小杰」男子、以及到中部各電視公司投遞偷拍光碟的男子,這三條線索是檢警突破幕後「藏鏡人」的關鍵。
檢警查出,今年4、5月間,年約50歲的男子到台中市文心路以118萬元,委託國華徵信台中分公司業者偷拍,扣除到大陸機票、住宿、餐飲,僱大陸亮妹「小雨」、及相關費用,共花了33萬2000元,徵信業者偷拍牟利達84萬8000元。
徵信業者在有暴利可圖情況下,難怪鋌而走險,但「行有行規」,業者是為求財,堅拒透露「委託人」及幕後「藏鏡人」身分,使得本案仍陷於撲朔迷離中,究竟被害人是「擋人財路」或與人結怨,有賴檢警抽絲剝繭釐清案情。
黃晴曉被拍攝到與大陸亮妹「小雨」在KTV包廂內,飲酒作樂、搭肩牽手回飯店的畫面。外界並傳出有「房間版」,但檢警查出嫌犯陳糸 卿、李曼詩本要到房間內進一步拍攝,但因針孔攝影機壞掉而未實施,並沒有「房間版」,這一部分由專案小組查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