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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分手鬧上警局 赫見女友長15歲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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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分手鬧上警局 赫見女友長15歲
自由時報 2008/06/3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26歲林姓男子,與自稱31歲的朱姓女友交往一年半,兩人最近鬧分手,女方告男方恐嚇及毀損,林某昨到警局製作筆錄,這才發現朱女少報10歲,實際年齡41歲,比他大15歲,直呼女方養顏有術,連親密愛人都被她蒙在鼓裡。
姊弟戀 41歲熟女騙稱31歲
「姊弟戀」女主角朱姓女子,日前向羅東警分局報案,直指分手半年的林姓前男友,對她糾纏不清,連發3通帶有威嚇、侮辱字眼的簡訊,還涉嫌刮傷她的愛車,因不勝其擾,要告林某恐嚇與毀損。
林姓男子昨天被警方傳喚到案,偵訊過程中,驚覺朱姓前女友謊報年齡,並非31歲,而是41歲,兩人相差15歲。
陪同的友人,虧林某被人耍了,但也坦承女方臉蛋姣好,身材凹凸有致,外形看起來只有30出頭,不像是40幾歲的熟女。
母斥兒 女友幾歲搞不清
林某供稱,自己在應酬場合結識朱女,女方宣稱是記者,歷經一段婚姻,育有一名稚女,不久便帶她回家給母親認識,林母認為兒子打零工為生,收入不穩定,朱女卻不嫌棄,彼此若真心相愛,年紀稍大又何妨,默許雙方交往。
責女方 暗槓年齡違誠信
這起「姊弟戀」前陣子開始變質,經常細故爭吵,林母昨天陪兒子到警局應訊,獲知朱女真實年齡後難以釋懷,痛罵兒子「連女友幾歲都不知道」,同時指責女方在交往過程中「暗槓」10歲,有違誠信原則。
林某宣稱朱女也有發簡訊恐嚇他,且女方筆錄內容有諸多不實,反控誣告、恐嚇,警方將釐清雙方說詞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