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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幫幫忙∼給我失戀假 ed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0/today-gender4.htm
老闆幫幫忙∼給我失戀假
自由時報 2008/08/20 文/黃琪
年紀愈大,失戀愈傷?日前看到報上一則關於日本企業員工福利的新聞,其中提到有一個經營女性資訊網站的公司,特別為旗下女性員工設置了「失戀假」。是的,你沒看錯,真的就是讓台灣職場女性羨慕透了的「失戀假」。反觀台灣,別說失戀啦,就連每月一次的「生理假」都沒幾間企業理你。
的確,失戀讓人心碎,心碎的女人是無心於工作的,至少得請個一、兩天假在家痛哭,反覆品嘗失戀帶來的悲傷,然後才能重新整理心情,勉強回歸正常,至於一時無法完全平靜的心靈,也只能寄託時間療法慢慢慢慢的療傷。這樣的失戀過程才是有人性的。
話說當年,小女子我慘遭愛情長跑十年的男友劈腿分手時,即便心痛到極點、即便腦中早已一片空白,仍舊必須在分手隔天,帶著兩粒腫成核桃樣的雙眼以及一臉悲苦上班去,不用多說同事就已經可以猜到「這小妮子八成被男友甩了!」慘無人道啊!失戀已經夠悲了,還得被迫一臉醜樣見人!
是的!失戀假萬歲!所有的企業老闆都應該同意實施「失戀假」這個員工福利,一來,一臉大便的失戀員工有失企業形象,二來,失戀的員工很容易伴隨失心瘋症頭發作,萬一在工作上出包,要再設法彌補也很麻煩,所以,給我們「失戀假」吧!
有趣的是,根據該公司規定,25歲以下者失戀能請一天假,25至30歲者能請兩天,30歲以上的未婚女性,則能擁有長達3天的失戀療傷假,真是個有人性的公司啊!不愧是做女人生意的,完全能體諒年紀愈大復原力愈差的生物天性,了解熟女慘遭失戀的心理衝擊遠比年輕女孩大得多,所以也需要較多天數療傷。也許有老闆會質疑,如果真的給放「失戀假」,萬一有人三天兩頭假借失戀名義請假怎麼辦?我想,老闆您真的想太多了,殊不知,對女人而言,失戀有傷名譽,一天到晚失戀,那不是太沒面子了,臉都丟光了,誰願意多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