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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協理包二奶 逼妻假離婚 ed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489741.shtml

鴻海協理包二奶 逼妻假離婚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8.08.26

鴻海公司派駐大陸的張姓協理「包二奶」生女,不但要台灣元配假離婚,方便私生女報戶口,還毆傷拒絕假離婚的元配。法官判決他應賠償90萬元精神撫慰金,同時每月支付生活費8萬元,為期5年,直至兒女大學畢業為止。

張姓協理原本辯稱是故意捏照通姦生女的故事,絕對未包二奶,但法官調查發現,他曾向讀大學的子女懺悔哭訴「爸爸在大陸做錯事」,且有親筆認錯信函,女兒還曾替媽媽拍照存證,認定他通姦毆妻都屬實。

「我無法放棄她們,畢竟她們同出一源,雖無合法身分…,我對妳們有責任,對大陸的母女,亦無法拋棄責任,棄之不顧。」張太太提出丈夫信函指出,丈夫除親函承認包二奶,甚至當面告知並要求離婚,為了讓「二奶」取得戶籍,要求和她辦理假結婚遭拒,丈夫打傷她,還打爛她的玉鐲,兩天後親筆寫後悔書。

她表示丈夫通姦生女致她罹患憂鬱症,要求丈夫支付200萬元精神撫慰金,毆傷她部分精神撫慰金70萬元並賠償遭毀損的5萬元玉鐲,另她扶養就讀大學兒女,丈夫同意每月支付8萬元生活費,但至她去年元月提告時已半年沒給了,要求補足48萬元,同時從去年1月起支付生活費5年,每月支付8萬元。

張姓男子主張妻子曾經架設部落格汙衊他人格,破壞他聲譽。

但法官認為通姦及傷害屬實,裁定支付妻子精神撫慰金、補償半年生活費、每月支付生活費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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