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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頭彩 財產怎麼藏?
手中有彩券,心中有希望,人人都希望可以中樂透,但是從美國大多數樂透得主的經驗來看,後來的命運大多不是「從此過著幸福的日子」。銀行財富管理主管建議,即使中頭獎,最好低調勿招搖,同時透過信託保密財產,才能享受這意外之財。
美國有一位百億美元樂透得主,在2002年聖誕節中獎,現在很後悔當時沒有把彩券撕掉,因為他得獎後沒多久,失去所有朋友,數百件官司纏身,連心愛外孫女都死於非命。
台灣彩券上路四個多月已經產生161位頭獎得主,其中,大樂透八位,樂透20位,今彩133位,最高額獎金是在今年農曆年後,由某位幸運兒獨得7.2億元的大樂透。
中信銀財管主管建議這些樂透頭獎得主,最好透過信託將財產「藏」起來。因為根據信託法的規定,委託人就必須將財產信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此時擁有的財產稱為形式擁有權,將財產過戶到受託人名下,但委託人透過信託契約仍可以當個藏鏡人,指揮受託人如何管理財產。
至於一起買彩券的爸媽跟子女,該由誰的名字去信託比划算?信託分為自益信託與他益信託,各有優缺點,可以視家庭狀況,請銀行信託部人員建議。
舉例來說,如果爸媽希望將錢留給子女用,爸媽當成委託人交付信託後,再指定把獎金做為子女教育金的話,因為委託人(爸媽)跟受益人(子女)不同人,缺點是,會被課徵到贈與稅。
若以子女名義成立自益信託,根據信託法令規定,自益信託委託人得以隨時終止,他益信託則需受益人同意,才得改變或是終止信託契約內容,爸媽可能會擔心子女成年後就自行更改信託契約的內容,隨意揮霍而不使用在教育上。
信託還有隔離債權的效果,一旦不肖子女或是自己不小心將留在口袋中的錢花掉,只要是交付信託的財產,就不受債權人追討,將部分彩金信託,最少可為自己下半輩子築一道護城河。
不過付給受託銀行管理費用,依照金額及受託管理內容不同而有高低收費,以上億元彩金信託為例,如果是為簡便的規劃,管理費用約為信託資金的千分之三至六,也就是每年要花上240萬元至640萬元的管理費,如果規劃內容較為複雜,或是要照顧親人眾多,則收費每年約為千分四至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