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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孝萱捲入三角習題 詹仁雄爭兒監護權
蘋果日報 2008/10/06
「交男朋友就不是好媽媽嗎?」報導:黃瑜琪、張瑞振
單親戰爭
演員陳孝萱與製作人前夫詹仁雄1年前離婚至今仍不得安寧,動輒上演鬧僵戲碼,日前陳孝萱爆出與演員潘儀君導演男友于華坤的三角關係後,詹仁雄擔心兒子鐵弟受影響,打算爭取兒子鐵弟監護權,他昨說:「我是父親,本來就很想多爭取與小孩相處的機會。」她則說當初離婚協議寫得很清楚,不過如果真的鬧上法院,她深信:「法官會做出對鐵弟最好的判決。」
分手後連朋友都當不成,2人的朋友昨爆料,詹仁雄得知陳孝萱帶男人回家後,不斷對她們共同的友人甚至她的鄰居抱怨,他稱此為「療傷」,還曾在電話中口氣不佳對她說要提告,他昨氣說:「我沒有資格干涉,我憑什麼要告她。」他認為是有人故意放話。
友人表示,陳孝萱一頭霧水,納悶哪一條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已離婚的她不能帶男性友人回家?他簽了字就應該知道,總有一天她會交男友,她又不是尼姑,為何要死守在家裡?她也可以有自己的生活。
詹仁雄思子心切,他昨說:「如果孝萱忙著工作和談戀愛,又不把孩子交給我照顧。」他當然要爭取小孩該有的權益。友人表示,其實他已多次爭取將滿4歲的鐵弟的扶養權,陳孝萱昨不否認此事,但她說當初離婚協議書寫得很清楚,兒子由2人共同監護,周一至周六歸她,周日歸他,周日晚上9時前把兒子送回來,如果他不照協議走,就得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她不解:「交男朋友就不是好媽媽嗎?我盡一切力量在做好媽媽的角色,如果他這麼認定,因此想爭回小孩,真的太過分,不過我相信法官會做出對鐵弟最好的判決。」她說一直極力要保護詹仁雄在鐵弟心中的形象,如果為爭監護權鬧上法庭,她不會顧慮他的形象,要跟法官說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