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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田方萌﹕美國人怎麼尋找失蹤的孩子
DWNEWS.COM-- 2007年6月18日8:53:47(京港臺時間) --多維新聞網
來稿/最近﹐山西黑磚窯工廠奴役工人的丑聞曝光于天下﹐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據報道﹐河南?湖北和四川等地的眾多青少年被連拐帶騙地賣到這些磚窯﹐身價低到只要四五百元。這些孩子每天從事長時間的重體力勞動﹐稍有懈怠即遭到監工抽打﹐有的童工即被打至殘。黑心工頭甚至將兩名不能痊愈的奴工扔到坑裡活埋了事。此等人間地獄﹐較納粹集中營亦無不及﹐居然能夠長期存在于筆者的家鄉﹐實在駭人聽聞。
黑煤窯只是被拐賣兒童的去向之一﹐更多的孩子被賣到貧困地區家庭﹐或是被街頭乞丐作為博取路人同情心的工具﹐甚至走私到海外充當勞力或是雛妓。失蹤兒童的案件自八十年代以來就常見于國內媒體報道﹐近年來似乎有增多的趨勢。僅在2004年﹐中國公安機關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1975起﹐解救拐賣兒童3488人。讓中國父母感到恐懼的是﹐一旦孩子丟失﹐就不大可能再找回來。筆者在網絡上沒有查到公安部門有關拐賣兒童案件破案率的數據﹐不過我們可以通過個別統計做出大致的估算。據2006年9月《南都周刊》報道中提及的一份名單﹐在總共518名來自雲南?貴州和廣東的歷年失蹤兒童當中﹐經記者打電話一一核實﹐只有31名孩子已被找回。按照10%-20%的破案率計算﹐每年應有三至六萬名中國兒童失蹤﹐十年累積下來恐怕在二十萬上下。這其中當然包括不少離家出走的孩子﹐但相當比例還是遭到了人販子拐賣。
相比之下﹐兒童失蹤案件在美國雖然也很常見﹐但絕大多數失蹤的孩子都會被找回來。中國國務院發布的《2006年美國人權紀錄》稱﹐美國兒童失蹤數量驚人﹐美國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萬宗兒童失蹤或綁架報案。此話不假﹐但其中70多萬是由于家長和孩子溝通不暢﹐或是孩子離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蹤兒童最後都能活著見到父母。在美國﹐每年只有幾千件失蹤案屬于非親屬綁架性質(Non-family Abduction)﹐真正危及兒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筆者剛到美國時﹐曾經看到福克斯新聞頻道連續幾天跟蹤報道一起在校學生失蹤事件。我的第一反應是這樣的失蹤案在美國很少見﹐否則媒體不會如此關注一起個案。而對于大部分發生在中國的失蹤案件﹐我們頂多會在報紙中縫看到一條尋人啟事。
拐賣兒童的事件在美國幾乎沒有﹐一是因為美國不存在人口販賣的市場。歷史上美國曾是全世界第一大奴隸工廠﹐但那是一兩百年前的事兒了。二是因為美國為尋找失蹤兒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資源和社會力量。2006年9月﹐得克薩斯州一名兩歲男孩凱文-布朗失蹤﹐當地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在凱文家附近展開了搜救行動。隨後﹐50名警察開始在數公裡范圍裡內大面積搜索﹐還動用了兩架直升飛機﹐其中一架配備熱感應裝置。盡管如此﹐警方還是沒有發現凱文的蹤跡﹐于是啟動了“全國兒童警報系統”﹐向當地5000個家庭發布尋人公告﹐引發當地社區的關切。第二天﹐100多名志願者加入搜救行動﹐他們走入茂密的叢林﹐還打撈了許多野外池塘。第三天﹐直升飛機終于在一個池塘邊上發現了凱文。筆者若是美國家長﹐即使警方找不到孩子﹐也會為他們提供的優質公共服務所感動。
除了接到報案後緊急行動﹐美國還設有“全國失蹤與受虐兒童服務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開通多種語言全天候的熱線救助服務。失蹤兒童家長可以借助該中心網站制作標准化的尋人布告﹐也可以請求該中心出動配有警犬的專業搜救小組。筆者曾經在弗吉尼亞州一家郵局內看到過尋找失蹤兒童的傳單﹐每張傳單上印有六名兒童的照片和資料。與中國家長張貼的尋人啟事不同﹐這些傳單是由全國失蹤與受虐兒童服務中心通過美國郵政署向全國各個郵局網點發布的。此外﹐美國一些大型公共場所還加入了名為“考德-亞當”(Code Adam)的兒童安全警報系統。如果家長在超市購物時發現孩子不見了﹐可以馬上救助于這一系統。超市會有專人立即開始尋找孩子﹐如果十分鐘內找不到﹐即會報案尋求警力支援。美國幾家電信運營商也加入了這一系統﹐失蹤兒童家長可以通過短信向手機用戶發出求救信息。
美國的非政府組織盡管十分強大﹐主要工作還是幫助家長聯系警方﹐或是提供警方更多線索。即使在市場化十分發達的國家﹐孩子失蹤這樣的事情也只能依靠政府解決﹐私人和社會力量只能發揮輔助性的作用。2004年﹐湖南懷化的五歲男孩戴特株在家口門失蹤﹐其家人隨即展開了長達三年﹐耗資五十萬的尋子行動。僅尋人啟事戴家就向全國各地散發了500萬份之多。戴特株的祖父戴子初因為尋找孫子走遍大半個中國﹐行程上萬裡﹐可還沒有能夠找到孩子。戴家已經算是較為殷實的小康之家﹐傾家蕩產尚且如此﹐普通家庭更是無力尋找孩子。
現代國家的基本職能之一在于保障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拐賣兒童雖非命案﹐但某種意義上比命案對社會治安的影響還要惡劣。人類諸種感情中﹐親子之情乃是中最為強烈的一種。在父母眼中﹐孩子的人身安全恐怕超過他們自己的身家性命。許多家長為了找到孩子﹐寧可付出生命代價。然而﹐當前中國司法部門對拐賣兒童案件的重視程度十分不足。比如公安部門規定﹐兒童失蹤不足24小時﹐警方不能立案。在戴特株的案件中﹐即使24小時過後﹐警方還要求戴家出示拐賣證據﹐最終還是沒有給予立案。這給戴家後來的尋子行動帶來許多不便。其他被拐兒童父母也有過類似的遭遇。這一失蹤一天後才立案的規定在設計上只是為了方便執法人員﹐絲毫不考慮最初24小時乃是尋找失蹤人口的關鍵時期。如果在此期間不採取行動﹐過後人販子就可能將孩子轉移到其他省份。而失蹤兒童家長若是向異地公安機關求助﹐結果往往更令人寒心﹐因為當地政府不僅扯皮推委﹐甚至有可能包庇非法購買兒童的家庭或是工廠。
低效失職的治安服務不只是丟失幾萬名孩子的問題﹐還帶來了巨大的社會成本。八十年代筆者上小學時民風尚且淳朴﹐筆者每天上下學自己步行回家﹐不用家長操心。可憐今日父母﹐他們因為擔心孩子的安全﹐不得不天天去學校接送。至于尋找失蹤兒童帶來的經濟損失更是難以估量。此次黑磚窯事件令中國高層震動﹐幾位政治局常委均作出批示。然而徹查黑磚窯只清理了拐賣兒童的源頭之一﹐街頭流浪兒童和貧困地區被賣的兒童都沒有得到有效救助。盡管中國公安部門最近幾年已經開設了失蹤人口求助熱線﹐也在逐步建立有關的信息數據庫﹐但比起驚人的發案率﹐政府投入的警力依然不夠。在位者應當明確意識到﹐兒童失蹤案件乃是危及政府威信的大事──你連人家小孩都不管﹐誰還敢在這個國家居住﹖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快速增長﹐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中國人已經過上了不亞于美國普通居民的小康生活。可是﹐在孩子失蹤這樣問題上﹐中美兩國的公共服務還存在著天壤之別。美國人不見得就比中國人活得更幸福﹐但是他們遭遇巨大不幸的可能性的確較小。筆者並不認為中國公安機關目前就能像美國警方那樣調動直升飛機漫天遍野地找人﹐但是通過郵局張貼尋人告示﹐或者在失蹤一小時後給予立案﹐這樣的事情我們的警察叔叔總是可以做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