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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生子再續前緣宴客未公開婚姻不成立
離婚生子再續前緣 宴客未公開 婚姻不成立
男子取巧 兩全其美 元配不堪 了斷牽纏
都是為了傳宗接代惹的禍!
黃姓男子以元配因疾未能生育,在獲元配及賴姓女友同意下,由賴姓女子代為生子後,與元配離婚再和賴女結婚,使小孩取得婚生子女身份
後再回頭與元配結婚,七年來,以此招連生二子,但近來吳姓男子對久病元配動輒拳腳相向、惡言恐嚇,今年間遭元配以歷次結婚未舉辦公開
儀式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法官審結以二人在家宴客行為不屬公開儀式,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
這宗罕見的婚姻關係確認官司發生在七十七年間,當時黃姓男子的妻子因罹患子宮肌瘤,無法生育,黃某遂與元配協議由賴姓女子代為生子
,延續香火。
為此,黃姓南子大打如意算盤,要求髮妻離婚好讓他與賴姓女子結婚,使兒子能夠認祖歸宗取得婚生子女身分;事成再與賴女離婚,二度和
髮妻結婚。
八十四年間黃某又和賴姓女子發生關係,再產一子,而他也再度如法炮製,讓次子取得婚生子女身分。
今年起黃某髮妻因子宮肌瘤日益腫大,腹痛如絞,但他不但阻撓妻子就診,還對妻子拳腳相向,出言恐嚇,黃某髮妻遂以他梅開三度時並未
舉辦公開儀式,向法院題出確認婚姻關係官司。
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結全案,法官認為黃某結婚時是在家中辦桌宴請賓客,又因大門關閉無法隨意進出,認定此一婚姻並非在不特定人士所得
以共見聞的公開場所,亦非民法規定的公開儀式,據此判決雙方婚姻關係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