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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捻花惹草害妻得性病 法官判離婚並賠百萬
中廣新聞網╱彭清仁 2008-02-19
新竹一名喜歡尋花問柳的中年男子,不但外遇,甚至將性病傳染給妻子,導致妻子兩度墮胎而子宮被摘除,妻子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傳訊這對夫妻的子女做證,證明妻子的遭遇屬實,法官不但裁定離婚獲准,還判決丈夫要賠妻子一百萬元的贍養費。(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向新竹地院訴求離婚的林姓婦人已年近半百,和丈夫結婚廿多年,但丈夫十多年前經濟狀況好轉之後,就經常在外尋花問柳,和泰國籍女子外遇,甚至染上俗稱﹂菜花」的性病,還將性病傳染給妻子,妻子也被迫兩度墮胎,子宮摘除。林姓婦人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向法院訴請離婚,並提出四百萬元的贍養費的賠償要求。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林姓婦人的丈夫辯稱是妻子自己染上性病,同時否認有外遇,不過法官傳訊當事人的子女出庭做證,子女們都證明﹂爸爸要我們勸媽媽接受泰國籍外遇女子」,證詞對父親相當不利。法官調查指出,被告在兩年多前就拋妻棄子,並未盡丈夫和父親的責任,法官認為,林姓婦人的丈夫先違反男女交往的正常情形及善良的家庭倫理,在婚姻面臨困境時,也未積極的面對,反而離家兩年多,導致婚姻裂痕加劇,難以維持為由,因此判處離婚獲准,丈夫還得賠償妻子一百萬元的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