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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依2年前花千萬請律師協調離婚 至今仍是有夫之婦?ed
http://www.nownews.com/2008/08/15/340-2320729.htm
李明依2年前花千萬請律師協調離婚 至今仍是有夫之婦?
NOW news 2008/8/15
長期罹患憂鬱症的李明依,1996年和美籍老公Peter在紐約結婚。2年前她付出約1000萬元請律師全權處理離婚的相關事宜後,原本以為自己已經離婚,沒想到今年3月Peter問她何時要處理離婚,她才發現自己還是有夫之婦,氣到憂鬱症復發,還併發恐慌症。
據壹週刊報導,李明依談離婚的過程十分不順利,長達5年一直無法達成協議。2年前她付出約1000萬元的代價(含在紐約和老公合買的房子約500萬元貸款,與陸續付給老公生活費約500萬元),並讓老公擁有兒子共同監護權,沒想到離婚還是沒成功,讓她十分傻眼。
她之後才知道,依據紐約州法律規定,為了保護孩子,離婚時夫婦要面對面,針對小孩的教育基金、成長基金、夫妻財產如何分配等,清楚協商和記錄,不能只是單方面放棄財產。
李明依表示,會再繼續想辦法處理離婚的事,就算最後還是離不成,她對這個婚姻也沒感覺了,更不想再交男朋友。她還提到,先前一直對兒子隱瞞離婚的事,不過最近她已坦然跟兒子講,父母正在辦理離婚,兒子也貼心的諒解了,她才放下心來。她無奈說:「這樁婚姻也許錯誤,但讓我體會當媽的責任,也從中得到內心醫治。」